法律解答:起诉离婚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应当出庭,但存在特殊情况经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核心分析: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及夫妻感情等诸多问题,法院需当面询问当事人意见,以便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关键事项。当事人有到庭陈述、辩论等权利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有不能表达意思的特殊情况,如有则可不出庭,但需提交书面意见。实务建议:若当事人无法出庭,需提前准备好书面意见,详细说明无法出庭的原因及对离婚相关问题的态度、诉求等。可委托专业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律师需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按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地点准时参与诉讼活动,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法院沟通并获许可,否则可能导致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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