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一般一式多份。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开发商、贷款银行(若有贷款)各执一份。购房者持有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如依据合同条款监督开发商履行交付等义务在出现纠纷时作为维权证据。开发商留存合同用于自身业务流程管理如房屋备案等。贷款银行持有合同以便掌握房屋情况及贷款相关事宜确保贷款安全。此外有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也会要求留存一份用于房屋产权登记等管理工作。具体份数可能因地区政策、交易情况等存在差异但一般至少是三方各持一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多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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