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核心分析:1.适用逻辑:此规定体现了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保障双方不因婚姻关系而丧失独立的姓名权。2.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均享有自主决定并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行使该权利。3.关键构成要件:只要是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应遵循此规定。实务建议:1.若一方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比如另一方强制要求其更改姓名等,可以收集相关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存在侵权行为。2.可先尝试与侵权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恢复自己对姓名的正常使用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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