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不见了仍可以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然后再依据正常的离婚程序办理离婚。核心分析:1.结婚证虽不见,但婚姻关系事实存在。当事人可先补领结婚证,再走离婚程序。2.补领结婚证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查证档案后补发。3.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诉讼离婚则向法院提起。实务建议:1.协议离婚:先补领结婚证,然后准备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共同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3.补领结婚证一般需本人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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