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如果是一般性赠与,通常无需返还;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等,则可能会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核心分析:对于一般性恋爱支出,如共同吃饭、看电影等费用,属于双方自愿的日常消费,视为赠与,无需返还。而像大额的彩礼、购房款等以结婚为目的的支出,如果最终未结婚,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支出具有特定目的。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明款项的性质和金额。确定性质:判断支出属于一般性赠与还是具有特殊目的。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明确诉讼请求,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一般需先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