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子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对于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情形,婚前付款方有房屋产权,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是共同财产范畴,需补偿对方。婚后购房则是典型共同财产,分割时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实务建议: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可先尝试夫妻双方协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房屋产权证明、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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