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一方不给儿女抚养费,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或判决支付费用,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关键在于明确双方的抚养协议或法院判决内容,以及是否出现需要变更抚养费数额的合理情形。实务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法律规定。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对方收入证明、孩子生活学习费用增加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流程为立案、提交证据、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获取专业法律帮助,也可向法院立案庭了解具体立案所需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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