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需包含以下关键内容:1. 首部:写明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2. 正文:明确房产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等;表明是对该房产的处分意愿;指定房产的继承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继承;说明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均等或不均等分配;还可对房产的使用、收益等作出安排。3. 结尾: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为保证遗嘱效力建议由遗嘱人亲自书写注明年月日即自书遗嘱;也可请他人代写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此为代书遗嘱;还可通过录音录像订立遗嘱同样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及年、月、日;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遗嘱形式有详细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