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不同:劳动主体多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例如企业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劳务主体更广泛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如个人为企业提供临时性劳务服务。2. 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隶属性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像工厂工人按工厂规章制度工作。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如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3. 报酬性质不同:劳动报酬多以工资形式定期支付有相对稳定的数额和支付周期。如月薪制。劳务报酬一般按双方约定一次性或分批支付数额和支付方式较灵活。如完成一项劳务后一次性结算报酬。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