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人员主动辞职一般是有补偿的。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工伤人员主动辞职,基于其工伤情况,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补助金。权利义务:工伤人员有主动辞职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补助金的义务。关键在于工伤认定等级。构成要件:一是工伤人员主动提出辞职,二是工伤已被认定且有相应伤残等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材料。与单位协商: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按仲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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