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榆次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所需材料,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以保障婚姻登记顺利进行,同时享有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信息,无配偶声明及血亲关系声明保证婚姻的合法性。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可提前在婚姻登记机关官网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前往榆次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按要求填写声明书等表格,提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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