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离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使男方不同意,女方也有权利提起离婚诉讼。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权利义务:女方有起诉离婚的权利,男方有答辩的权利。构成要件:需提供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感情破裂的证据。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男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就医诊断,双方分居的证明等。寻求帮助:可先找当地妇联等组织调解。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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