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才办房产证,一般不算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1.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表明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体现了购房意愿的独立性。2.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明确了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3.婚后虽用共同财产还贷,但这并不改变房屋的初始产权归属。实务建议:1.保留好婚前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的凭证等相关证据。2.若涉及婚后共同还贷,要保存好还贷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等。3.若对房屋产权归属有特殊约定,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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