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老年人存在监护人这一说法。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需要有监护人来保护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老年人因年龄、疾病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为保障其权益,法律规定需设立监护人。各方权利义务: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管理其财产等;老年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得侵害。关键构成要件:老年人需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实务建议:确定监护人可由相关亲属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申请指定。若对指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同时,注意收集老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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