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领结婚证不需要带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结婚登记主要是审查双方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离婚证并非结婚登记所需的必备材料。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有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声明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实务建议:准备材料:男女双方各自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前往登记: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填写声明: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确认。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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