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可撤销是指合同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第一百四十四条至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虚假意思表示等。核心分析: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撤销权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是合同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构成可撤销合同需有法定撤销事由且撤销权人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合同无效是基于法律对合同内容或订立主体等的否定性评价。实务建议:对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收集证明存在可撤销事由的证据,如欺诈的聊天记录、胁迫的录音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对于合同无效纠纷,当事人需提供合同存在无效情形的证据,如主体资格违法等。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定合同是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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