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打官司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证件,主要包括证明身份关系的证件以及证明夫妻关系等相关证件。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首先,原告需证明自己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信息,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这是起诉离婚的基本条件。其次,准备身份证、户口簿证明身份,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则明确双方对于离婚相关事宜的约定。实务建议:首先要收集和整理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起草或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上述证件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等程序。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院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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