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外省能否办离婚手续需要分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需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外省随意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外省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核心分析:1.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离婚。这是为了便于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双方身份及婚姻状况等信息。2.诉讼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以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实务建议:1.协议离婚:先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2.诉讼离婚:确定管辖法院后,准备起诉状、证据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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