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受理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仲裁委需在规定时间内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提交仲裁申请的权利,仲裁委有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受理与否决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仲裁委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判断,依据是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实务建议: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时,应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受理延迟。可通过劳动仲裁委官网、电话等方式查询受理进度。若超过五日未收到受理通知,可联系仲裁委询问情况。若不予受理,可根据书面通知说明的理由,考虑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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