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搬迁10公里,员工不去一般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核心分析:公司搬迁10公里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可能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若公司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未能达成一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实务建议:收集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与公司积极沟通,明确表达自己因搬迁不去的立场及要求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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