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二婚离婚证丢了通常是可以领结婚证的。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证是再婚登记的必备材料。核心分析:从法律规定来看,离婚证并非再婚领证的绝对必要条件。其关键在于证明当事人目前处于单身状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声明等材料也能起到类似作用。当事人的权利是依法进行再婚登记,义务是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构成要件主要是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即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实务建议:首先可以去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离婚证。一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档案为当事人补发。若无法补办,也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登记记录证明,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声明等材料去办理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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