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女方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1.适用逻辑: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2.权利义务:女方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男方有答辩的权利。3.关键要件: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实务建议:1.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如对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就医凭证,分居的证明等。2.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3.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一般离婚诉讼简易程序需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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