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男方提出离婚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离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等多种情形。但仅仅男方提出离婚这一行为本身,不能直接判定就必须离婚。核心分析:首先,婚姻关系的解除需符合法定条件。若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男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女方也有答辩和主张自身权益的权利。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如感情确已破裂等。实务建议:若女方不同意离婚,应积极收集双方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比如共同生活的照片、一起参与活动的记录、互相扶持照顾的事例等。双方可先尝试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任何一方都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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