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产证是一方名字,不一定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房产。关键在于购房资金来源等情况。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可能属于其个人财产。实务建议:收集证明购房资金来源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若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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