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方有轻微精神病可以离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虽然此处强调的是重大疾病,但精神病会对婚姻关系产生重大影响,法院会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首先,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若女方的轻微精神病影响到夫妻间的基本生活、沟通及情感交流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男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可能涉及女方精神病对生活造成的实际困扰等方面。在离婚过程中,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需一并处理。实务建议:男方需收集女方精神病对家庭生活产生负面影响的相关证据,如就医记录、日常生活中因病情产生的矛盾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及子女权益等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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