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老公提出离婚而你不想离,首先可尝试与老公沟通协商,表达你的想法和意愿,尽力挽回婚姻。若最终还是要离,你需要了解自己在婚姻中的各项权益,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在离婚冷静期内,赋予任何一方反悔的权利,以保障当事人慎重决定离婚。各方权利义务:你有权利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阻止离婚程序继续。关键构成要件:需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实务建议:若不想离,及时与老公沟通,表明态度。若要离,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凭证等。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明确自己的抚养意愿和能力。与老公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诉讼离婚流程及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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