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多种情况。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核心分析:第十四条规定了常见因工作直接导致伤害认定工伤的情形,强调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的关联性。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如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虽不是典型工作原因,但基于特殊情况认定工伤。关键在于符合相应情形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要素。实务建议: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职工要及时收集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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