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聚餐后发生交通事故,若符合一定条件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聚餐后若返程途中符合上下班途中情形,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能认定工伤。权利义务:职工有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有协助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同时,交通事故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实务建议:职工应及时报警,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证明非本人主要责任。收集聚餐相关证据,如签到记录、聚餐通知等证明是公司组织聚餐。尽快向用人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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