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了试用期工资的下限标准,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有权获得不低于法定标准的报酬。关键要件:需同时满足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以及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可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材料。寻求帮助:若发现试用期工资不符合规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程序: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其进行调查处理;若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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