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收养人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那些缺乏适当抚养条件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权利义务:被收养人有权获得收养家庭的抚养、教育等,同时也需适应新的家庭环境。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比如确实是父母双亡成为孤儿,或者经过多方查找无法找到生父母,又或是生父母因特殊困难如重大疾病、经济极度困难等无力抚养。实务建议: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相关部门(如儿童福利院等)可积极协助寻找收养家庭。收养关系确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例如收养人需进行收养评估等,以保障被收养人能在合适家庭中成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