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存在多份遗嘱时,需根据遗嘱的形式和内容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其效力及处理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核心分析:首先,遗嘱人有权随时变更或撤回遗嘱。若多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为法律推定最后一份遗嘱反映了遗嘱人最新的意愿。关键在于判断遗嘱的有效性,包括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以及遗嘱内容是否合法等。实务建议:确定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可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并妥善保管多份遗嘱,以便清晰了解遗嘱情况。若对遗嘱效力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定遗嘱效力及最终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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