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二审开庭上诉人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相当于广义上的“被告”,若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上诉人经合法传唤不到庭,视为其放弃自身诉讼权利,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和事实进行裁判。权利义务:上诉人有到庭参与诉讼、陈述观点、提供证据等权利和义务,不到庭则丧失这些机会。法院有依法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一是法院已合法传唤上诉人,二是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实务建议:法院方面,需确保传票合法送达上诉人。上诉人应重视二审诉讼,若有合理原因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等。若无故不到庭,可能承担不利判决后果。对于被上诉人,若上诉人不到庭,应积极在法庭上陈述观点、提供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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