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民法典》新增了许多内容,比如居住权、个人信息保护、禁止高利放贷、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的形式等。法律依据: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个人信息保护: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信息处理者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禁止高利放贷: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核心分析:居住权明确了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基于合同约定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保障特定人群居住需求。个人信息保护赋予自然人对自身信息的相关权利,规范信息处理者行为。禁止高利放贷维护金融秩序和借款人合法权益。新遗嘱形式适应时代发展,为遗嘱订立提供更多选择且规范流程。实务建议:涉及居住权,需注意合同签订的规范,明确权利义务。个人信息受侵害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信息泄露记录等,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者承担责任。订立遗嘱采用新形式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有合格见证人,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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