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的刑期计算并非单纯从拘留开始算。一般来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被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在判决前已经被拘留了3个月那么在计算刑期时这3个月的拘留时间会折抵相应的刑期实际执行的刑期就会相应减少。具体的折抵规定依据不同刑罚种类有所不同。《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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