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般情况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即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满一年后就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1. 自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2. 从满1个月次日起算到满1年的前一日。 3. 满1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付双倍工资所以最多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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