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1. 计算基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计算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3. 举例:若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经济补偿金为5000×3 = 15000元;若工作2年6个月经济补偿金为5000×2.5 = 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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