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单位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原单位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不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尽快开具。一般来说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出具证明这是保障员工再就业等权益的基本要求。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并开具证明。3.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投诉后仍未解决员工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赔偿因未开具证明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离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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