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辞职可获经济补偿。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1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3.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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