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 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 审核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核。4. 登记发证:审核通过后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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