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并非仅取决于本人是否签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若双方达成解除合意即使劳动者不签字也可认定解除有效。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时也无需劳动者签字。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劳动者同意签字。3. 但在一些特定程序上可能仍需劳动者签字确认相关解除文件。例如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签收送达回执等以证明劳动者知晓解除事宜。总之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法定条件和程序并非仅由劳动者签字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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