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签了劳动合同后直接走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权利义务:员工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有知情权。关键构成要件:必须提前规定时间书面通知否则构成违法解除。4、实务建议:若想离职应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信写明离职原因、预计离职时间等。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注意留存通知的证据如快递单、邮件记录等。如果未提前通知直接走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因违法解除造成的损失员工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等后果。若因此产生纠纷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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