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鉴定有所不同。工伤鉴定主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核心分析: 工伤鉴定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续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侧重于事故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 劳动能力鉴定则聚焦于工伤对职工身体功能造成的障碍程度以此确定伤残等级作为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4、实务建议: 申请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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