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不签劳动合同离职可以直接走。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因用人单位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等违法情形劳动者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解除合同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关键要件: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工作情况。通知单位:可通过书面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单位离职。办理交接: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过渡。若产生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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