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辞快工扣工资20%不合法。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正常辞职不属于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法定情形不能随意扣工资。权利义务:员工有依法辞职的权利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工资。关键要件:除非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否则不能扣工资。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与单位沟通辞职及工资问题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寻求帮助: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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