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病假休了通常仍能休年假。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可见一般病假情况不在此列所以通常不影响年假。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只要病假天数未达到上述条例规定的限制职工就有权利享受年假。 权利义务: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年假的权利单位有保障职工年假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病假累计时长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对应工作年限的上限。4、实务建议:职工可查看自己的病假记录确认是否满足享受年假条件。若符合可向单位提出休年假申请。单位若拒绝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准备好劳动合同、病假证明、年假申请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保障职工合法的年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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