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产假一般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根据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不同情况确定产假天数及起始时间。 权利义务:女职工享有依法休产假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保障其产假待遇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需确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事实以及怀孕的具体情况。4、实务建议: 女职工应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产假申请并提供医院的预产期证明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安排女职工休假并支付相应的产假待遇。 若发生纠纷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提交申请和证据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受理后进行调查和审理最后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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