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员工依法享有离职的权利公司不批准的行为不合理。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只要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就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员工有通知义务公司有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义务。关键要件:需提前书面通知且达到规定时间。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书面通知的送达凭证如快递单等。沟通协商:先与公司沟通说明离职原因和决心。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劳动仲裁时准备好劳动合同、通知等证据仲裁委将依据法律裁决公司配合办理离职。一般流程是先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最后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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