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原单位未开具离职证明新单位要求提供这种情况涉及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问题。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核心分析: 原单位有义务开具离职证明这是其法定义务。 劳动者有权要求原单位履行该义务以保障自身在新单位的正常就业流程。 关键构成要件是原单位与劳动者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4、实务建议: 首先尝试与原单位沟通说明新单位的要求要求其尽快开具离职证明。 若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等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协调。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可主张因未及时开具造成的损失赔偿。在申请仲裁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作交接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离职事实的证据。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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