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限制高消费并不必然限制出境但在特定情形下会限制出境。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第八条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等。3、核心分析:限制高消费主要针对被执行人在国内的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而限制出境则基于多种法定情形其中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存在未了结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会限制出境。这里关键在于是否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以及法院的决定。4、实务建议:如果涉及限制高消费和出境问题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未履行。若被限制可向执行法院了解具体原因及依据。对于限制出境若认为不应被限制可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或不存在限制出境的法定情形申请解除限制。收集证据方面可准备履行债务的凭证、相关和解协议等。若对限制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等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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