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判决结果的知晓途径主要有官方送达、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3、核心分析:法院作出判决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当事人应留意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填写的地址确保能及时收到。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结果也可能会在法院公告栏、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公布。若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律师也会及时告知当事人判决结果。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法院的宣判程序要合法送达要准确及时。4、实务建议: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保持与法院及承办法官的联系畅通确保能及时收到法院通知。可主动询问案件进展了解判决是否已经作出。如果案件已宣判可拨打法院立案庭电话询问判决书是否已送达。若涉及网络公开的案件可定期在裁判文书网等平台输入相关案件信息进行查询。若长时间未收到判决书可向法院提出书面询问要求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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